1.通過本公司107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審議案。 2.通過本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執行情形表審議案。 3.通過本公司明確訂定子公司盈餘匯回二案之時程,加速改善母公司財務結構,提高銀行(授信業務)信用評等。(蘇文宗董事提) 4.通過本公司請財會部門配合事業群細算母、子公司所需的最適營運資金,提供母子公司主管做為擬具下年度營運計畫之依據。 (吳翠美董事提)